電銷pos機員工
1、電話銷售pos機工作違法嗎
法律分析:電話銷售是否非法,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電話營銷只要營銷的物品合法,那么這種營銷手段是合法的,如果營銷違法物品,那么這種手段也變的不合法。代理的pos機是否是一清機,如果不是那這代理無需考慮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2、在電銷pos機公司上班違法嗎
法律分析:個人買賣pos機并不違法,授權或者是自營業許可范圍是屬于合法的范圍。但是使用pos機惡意套現就是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一百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3、pos機電銷公司為什么要員工自己辦理手機號
解決了企業手機卡比較困難的問題。對于企業來說,員工自己用身份辦理手機卡,解決了企業現在辦手機卡比較困難的問題,員工用自己的手機卡打電話也節省了成本。
4、公司電銷pos機被抓已經離職的員工怎么處理
向雇主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法規定,賠償金的金額應該是月薪的一個月,但是如果雇員在雇傭期間表現良好,雇主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增加賠償金的金額。因此,POS機銷售人員辭職后,他們有責任向雇主支付賠償金,但具體金額取決于雇傭期間的工作情況。5、在電銷pos機公司上班違法嗎
【法律分析】:買賣pos機不犯法。但惡意套現屬于違規行為,要受到法律追究。提供犯罪工具,經營非法產品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 (二)》 第五十四條 [信用卡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yadikedp.com/posji/20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