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pos機代養信用卡犯法嗎
瀏覽:109
發布日期:2023-04-22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信用卡養卡犯法嗎
養卡行為是一種違法的活動,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犯罪。養卡是將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續費,先由養卡人先墊付透支費用,在刷卡時用該信用卡支付虛假消費,一般情況下,以卡養卡的方式就是把幾張信用卡的還款日期錯開。惡意透支的處罰如下:
1、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
2、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3、而對于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信用卡犯罪構成要件包括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2、pos機代還信用卡違法嗎
是的,POS機代還信用卡違反了《銀行卡管理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禁止消費者用POS機代付信用卡賬戶余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違反者將被處以警告或罰款。3、讓別人幫養信用卡犯法嗎
1、實現以卡養卡到一定金額會有套現需求,而信用卡套現這一行為是違法的,惡意透支到一定金額以上(好像是5000元)會判刑坐牢的,同時以卡養卡的行為如果被銀行/信用卡公司發現,會被記入信用黑名單=以后無法使用部分銀行融資服務,如無法貸款無法房貸。
2、從操作層面上看,以卡養卡的負債金額就是滾雪球,全部卡的欠款加起來只會增長不會減少,當這個雪球滾到某一張卡的信用額度上限時,就必須掏錢支付了。
3、所以即使不會被銀行發現也無法長時間持續,實在是沒有多大意義,只是送手續費給套現服務公司而已。因此,以卡養卡只能應一時之急,不能長久而為之。
擴展資料:
信用卡套現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職業養卡人
4、pos機養卡提現犯法嗎
你好,是違法的,使用刷卡機給別人套現,屬于非法經營罪和金融詐騙罪,不建議幫別人套現和養卡。 親,我的回答你滿意嗎?滿意的話給個采納吧!或者你可以選擇繼續向我追問哦。 不犯。SUPER金融官網有養卡提額的機子 自己用的話 不犯法 國家不支持也不反對5、信用卡以卡養卡違法嗎
信用卡養卡行為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或者信用卡詐騙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_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養卡行為是一種違法的活動,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犯罪。養卡是將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續費,先由養卡人先墊付透支費用,在刷卡時用該信用卡支付虛假消費,一般情況下,以卡養卡的方式就是把幾張信用卡的還款日期錯開。
一、惡意透支的處罰如下:
1、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
2、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3、而對于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信用卡犯罪構成要件包括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
綜上所述,養卡行為是一種違法的活動,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犯罪。養卡是將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續費,先由養卡人先墊付透支費用,在刷卡時用該信用卡支付虛假消費,一般情況下,以卡養卡的方式就是把幾張信用卡的還款日期錯開。而對于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yadikedp.com/posji/71692.html
- 上一篇:酒店pos機微信定金怎么退款給客人
- 下一篇:銀豹收銀系統連接pos機
相關文章推薦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擁有所有權,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違法違規的內容, 請發送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 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