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被處罰7000萬
1、pos機套現量刑標準
pos機套現量刑標準如下:使用pos機為他人套現,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刑法》規定,非法經營,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非法經營罪侵犯的客體應該是市場秩序,為了保證限制買賣物品和進出口物品市場,國家實行上述物品的經營許可制度。其中進出口許可制度是經營許可制度的重要內容,買賣進出口許可證和進出口原產地證明的行為除侵犯市場秩序外,還侵犯了對外貿易管理制度。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
2、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
3、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4、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5、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三年內受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七十一條(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3.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犯罪行為受過刑事追究的;
(2)二年內因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拒不交代涉案資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贓款無法追繳的;
(4)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4.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2、Pos套現被抓處罰會怎么樣?
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1、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以上情形屬于“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以上情形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金額不大也就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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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POS機交易套現2500余萬元!判了!
微信支付越來越方便POS機刷卡消費也不那么吃香了
可是有的人卻一直“鐘愛”它
不是為了方便交易
而是把它當成“取款機”
楊某經營一家保險公司,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外,他又發現了其他生財之路。2017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間,楊某在沒有真實商品買賣、服務的情況下,利用其經營的保險公司的POS機進行虛擬交易,為信用卡持卡人代還信用卡后,再從該信用卡中套現獲取代還的款項,并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2021年,楊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鑒定,楊某為他人代還信用卡欠款涉及99人,涉案金額2551.78萬元,楊某從中獲取利潤10.2萬元。
九三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違反國家規定,使用POS機以虛擬交易的方式對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卡進行套現并牟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楊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依法判決楊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零三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4、pos機非法經營罪量刑標準有哪些
您好,對于使用pos機刷卡套現,現有明確法律規定,在達到某些數額的情況下,該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妨害信用卡管理司法解釋》(下詳)第七條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會處六個月至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會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75次會議、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
為依法懲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動,維護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現就辦理這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復制他人信用卡、將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寫入磁條介質、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偽造信用卡1張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偽造信用卡”,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定罪處罰。
偽造空白信用卡10張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偽造信用卡”,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定罪處罰。
偽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偽造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25張的
(二)偽造的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50張以上不滿250張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偽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偽造信用卡25張以上的
(二)偽造的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250張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本條所稱“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以信用卡被偽造后發卡行記錄的最高存款余額、可透支額度計算。
第二條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10張以上不滿100張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數量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50張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數量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數量巨大”: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10張以上的
(二)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100張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張以上的
(四)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10張以上的
(五)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10張以上的。
違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
第三條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足以偽造可進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義進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張以上不滿5張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款的規定,以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處罰;涉及信用卡5張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 “數量巨大”。
第四條為信用卡申請人制作、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涉及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或者涉及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的規定,分別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定罪處罰。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或其人員,為信用卡申請人提供虛假的財產狀況、收入、職務等資信證明材料,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分別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并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單位犯本解釋第一條、第七條規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依照各該條的規定執行。
5、如何看待“95后”小伙貪污近7000萬揮霍一空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綜合頻道19日播出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五集《永遠在路上》。2021年6月,一場司法拍賣引爆網絡熱議。一張沒有任何實際功能的青眼白龍游戲卡,競價就被抬到了8700萬元。雖然這只是網友抱著湊熱鬧心態胡亂出價的結果,無人真的買單,導致流拍。但這張游戲卡和它曾經的主人張雨杰,卻由此吸引了社會高度關注。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張雨杰是安徽省滁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出生于1995年,2020年3月被留置。他的具體工作是在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窗口接待市民,收取買房托管資金,填寫托管協議,開具銀行存款憑證和資金托管憑證。經調查,他在2016年到2019年三年多時間里,采取收款不入賬、偽造收款事實等方式,陸續侵吞公款竟達6900多萬元。
對于這部分巨款,張雨杰對著鏡頭懺悔道:一個就是玩游戲,這是一部分,更大的一部分,基本花在了自己跟女朋友消費上面。開始消費之后,我發現是控制不住自己這個消費欲望。后面那個金額你都還不上了,這個時候破罐子破摔的心態就又出來了,就覺得反正沒被發現,那就先這樣吧。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充值游戲、奢華享受,近7000萬揮霍一空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他之所以產生侵吞公款的念頭,就和玩網游有關。2016年的一天,一名買房人帶著幾萬元現金來辦理資金托管。由于按規定只能刷卡付款,張雨杰就先為他辦理了手續,將現金存到自己卡里,打算第二天幫他刷卡支付。誰知當晚打游戲時,由于充值買裝備,控制不住把這幾萬元全花光了。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讓張雨杰欲罷不能的,是充值后完全不一樣的游戲體驗。在網游世界里,只要肯花錢,就能成為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強者。
張雨杰靠不斷充值買頂級裝備,登上了一款網游某賽區的排行榜榜首。他沉醉于在虛擬世界里用金錢買到的成就感,繼而發展到在現實世界里,也用金錢來滿足各種欲望。
調查發現,張雨杰貪污的近7000萬元,到案發時幾乎揮霍一空,花在游戲上的還是少數,大多數用在了各種高端消費上。他先后結交了三位女友,為她們購買各種奢侈品牌的服飾、手表、首飾,到各地旅游,一起體驗各種奢華享受。海南一家酒店最貴的豪華海底套房10萬元一晚,張雨杰和一名女友在這里就連住了四晚。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滁州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黃安明:很長一段時間,你看他白天在滁州上班,他其實住在上海。每天晚上下班之后,從滁州坐高鐵到上海。(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租金是三萬八一個月。早上再坐最早的一班高鐵到滁州來,到單位上班。
2019年,他打算結婚,便以女友名義購買了一套二手別墅,沒交一分錢房款,利用職務之便虛開了一套資金托管手續,購房款就從資金池里支付了。
管理層層失守,暴露多方面問題
經調查,滁州市從市房產交易主管部門到不動產登記中心、交易管理科,都存在失職失責。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安徽省滁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原工作人員張雨杰:這個漏洞說白了其實很好堵,只要你真的想對的話,基本上不用半個小時你就對出來了。
按照滁州市2011年出臺的相關制度,資金托管窗口必須崗位分設,一人收件、一人審核、一人辦理憑證,相互監督。但不動產登記中心卻從未按制度執行,從主要領導到科長,甚至沒有一個人知道有這項制度,連基本的對賬都沒有認真做過。此外,按照制度,放款之前,全套資料必須經房產交易管理科的副科長、科長,不動產登記中心分管副主任三級審核、三級簽字,但實際也變成了只簽字不審核。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案發后,滁州市監委在調查中發現,資金托管賬戶財務管理極其混亂,大量原始資金憑證、會計資料都已丟失,歷史賬目極不健全,一個管理大量資金的部門竟然是這種情況,令人震驚。早在2016年8月,住建部、發改委等七部委就聯合發文要求各地主管部門對二手房資金的監管情況、監管制度要進行檢查評估,滁州市主管部門卻只是下發文件要求各單位自查。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2020年11月,張雨杰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需要深刻反思的,絕不僅僅是他個人。被揮霍的巨額資金大部分難以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調查認定,各級共19名黨員領導干部、公職人員負有不同程度責任,都被追責問責,其中交易管理科科長、副科長更是已構成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80元游戲卡竟拍出8700萬
安徽滁州中院對一件刑事案件被執行人的游戲王“青眼白龍”紀念卡牌進行了法拍,起拍價80元,開拍僅半小時經歷2105輪競買后價格突破8700萬元!隨后,因可能存在惡意炒作與競價行為,阿里司法拍賣中止了本場拍賣。這張被喊出天價的卡牌究竟有什么來歷?
據公開信息,游戲王卡牌是KONAMI公司開發的集換式卡牌游戲《游戲王卡片游戲》中所使用到的游戲紙牌。此次被拍賣的卡牌是2019年Konami官方發行的一張20周年紀念版“青眼白龍”游戲王純金卡牌,用料為約11g的24K金,屬于集換式卡牌中的王者級藏品,官方定價為20萬日元(約合1.2萬人民幣),限量發售500套,每一張上面會印有“No.1——500”的收藏編號和證書。
根日本拍賣網站的成交價格來看,彼時市值估價在20到30萬人民幣左右。
某二手交易平臺信息,該同款卡牌掛牌售價高達20萬元
根據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滁檢二部刑訴〔2020〕8號),被告人張雨杰1995年生于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因涉嫌貪污罪,于2020年4月29日被天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調查,張雨杰在滁州市某存量房資金托管崗位工作期間,利用其填寫托管協議、開具資金托管憑證和收取買房托管資金等職務便利,采取收取托管資金不入賬直接侵吞、偽造收款事實利用單位賬戶中公款支付其個人買房費用、虛構買房事實騙取單位公款等方式,多次貪污存量房托管資金計6993.25萬元。
其中,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間,張雨杰利用職務之便,在收取存量房交易托管資金后,以重復打印的POS機收款憑證入賬托管資金賬目,實際不將資金繳入單位賬戶的方式,侵吞托管資金計54.5萬元。
2019年1月和2月,張雨杰利用職務之便,以其時任女友周某某的名義購房,在未繳納購房款的情況下,開具虛假的滁州市存量房交易資金托管憑證,并根據虛假托管憑證侵吞托管資金260萬元、390萬元。
魔幻的是,張雨杰用貪污款購買的大量“奢侈品”中,不僅有海南黃花梨手串、紀念鈔、GUCCI手表等物品,還有常人想不到的鍍金鑲鉆PS4手柄、五億限定版PS4 Pro主機、《戰神4》限定版PS4 Pro主機,多臺Switch主機、外星人電腦,以及大量索尼和蘋果的電子產品。
根據公開信息,鍍金鑲鉆PS4手柄豪華版售價約14000美元,五億限定版PS4 Pro主機售價3799元,《戰神4》限定版PS4 Pro主機售價約400美元。
而隨著張雨杰鋃鐺入獄,他的這些“收藏”也紛紛被拍賣。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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