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推銷員附帶pos機
1、為什么現在好多人登門給你辦信用卡POS機還很熱情?
因為他們辦一張信用卡他們都會有相應的提成。再給你辦個pos機,每激活一個pos機,就有80-100的提成,你每個月刷卡的消費,他們后臺就會有萬分之5-10的返傭!這是日積月累的,就像修管道。辦的多了,慢慢積累的刷卡額也越來越多,他們的收益也會越來越高!
這是一種推廣工作,推廣員的職業道德,熱情為客戶服務,其實這是多方受益的事情,銀行占了市場份額,客戶得到方便,推廣員也有了工作收益。
大家要相信無利不起早,沒有人閑著沒事還主動登門給大家辦理信用卡或者POS機的。
這些人之所以積極上門推銷信用卡和POS機,因為有利可圖。
這些推銷信用卡的一般主要是各大銀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員。
這些人底薪比較低,一般只有兩三千塊錢,他們收入來源主要靠辦卡提成,每推銷一張卡就會有幾十塊錢的收入。
至于收入是多少不同銀行規定不一樣,一般客戶辦理一張卡之后他們會有30塊錢到100塊錢不等的提成,如果客戶激活了還會有額外的提成。
整體算下來,如果一個客戶成功申請信用卡,并把信用卡激活之后進行消費了,這個客戶經理有可能獲得100塊錢到200塊錢之間的收入。
假如一個月他們能夠辦理30個客戶,就有3000塊錢到6000塊錢之間的提成,如果客戶量比較多,月入上萬也并非不可能。
當然除了推銷信用卡之外,這些客戶經理有時候還會給大家推銷一些POS機,但是這些POS機并不是銀行自己的產品,而是他們跟一些收單機構合作。
POS機合作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把一臺POS機推銷給客戶,客戶綁定信用卡之后,他們可能會有幾十塊錢的返利。
另一種模式是客戶使用POS機刷卡,這些客戶經理可以按照刷卡交易額獲得一定比例的提成,至于這個提成比例是多少,不同收單機構給出的返點不一樣,大多數支付公司給代理的返點基本上都是5/10000左右,相當于客戶刷1萬塊錢可以獲得5塊錢的提成。
而且這種代理返點的模式是永久的,只要你的下級一直刷卡,你就一直可以獲得提成,正因為這一點,所以對很多客戶經理的誘惑力非常大。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真正想要依靠POS機代理來賺錢其實不太現實。
我們不否認,現實當中確實有一些人早年入行的人可以月入幾萬塊錢,甚至上10萬塊錢都不成問題。
但對大多數代理人來說,其實都是炮灰,包括這些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戶經理,他們積極推銷POS機,到最后真正賺錢的也沒幾個。
所以大家不要看銀行客戶經理上門推銷非常積極,但實際上這個行業的流動性非常大。
大多數人如果三個月都沒有做出太好的成績,大多都是以辭職告終,真正能夠堅持下來的,其實沒有多少人。
因為他們辦一張信用卡他們都會有相應的提成。再給你辦個pos機,每激活一個pos機,就有80-100的提成,你每個月刷卡的消費,他們后臺就會有萬分之5-10的返傭!這是日積月累的,就像修管道。辦的多了,慢慢積累的刷卡額也越來越多,他們的收益也會越來越高!
不要再給道聽途說誤導了,事實的真相遠不止這么簡單。若不是親身經歷的相關從業人員回答這個問題無非就一點:有傭金。我看了之后真想笑,難道出來工作都是免費的嗎不要拿工資的嗎?所以這種觀點的那些都是個門外漢,可以這么說沒不當家不知柴米貴。為此,可以從以下幾點來說明。
第一,登門辦理信用卡是銀行風險把控的Z重要一環。 通過登門拜訪營銷人員將他的所見所聞都如實的拍照上來如實的反饋到信審中心,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確保你這個客戶是不是有工作,是不是在該單位的正式員工而不是掛扣單位的人員。同時可以確定該單位是否真實存在,是否與表單地址一盡。現在很多銀行都配置了移動進件系統,該系統可以錄音、定位等等。只要其中有一環出問題就可以輕松發現。所以登門辦理信用卡是銀行風控中的Z重要的一環。
第二,節省大部分開支。 在廣州這種比較發達的地方不說停車費高,你去租個寫字樓的場地做活動推廣信用卡戓者什么銀行業務,動不動一天就是幾百塊一天的場地費開銷,多的話三五千都很正常。加上運輸來回那也不少了吧?萬一還沒什么效果那不都是虧錢白搞了嗎?而營銷人員自己登門找客戶辦卡,場景地費免了,禮品費也可以省了。從這點來說,銀行真的是個杠精。
第三,方便開拓市場。 如果每個銀行信用卡只等客戶上門辦理業務,那么就等于閉關鎖國,最后就只能隨波逐流。從這點上來說走出去的意義將是全新的市場。1.當代人都很忙,時間特別的寶貴。如果能節省去柜臺的時間就節省去柜臺的時間。如果能節省排隊辦業務的時間就節省排隊辦業務的時間。正是這種印象較為普遍,以致于目前除了送餐到家,連買藥買菜都可以通過某團來實現了。信用卡也是一樣只要你有需求,隨時都能找到一家你想的銀行業務員辦理業務。
第四,熱情是一種工作態度,并非只有利益。 大家只認為他辦成功一單可以拿到多少錢,但是你不知道人家面臨的考核有多重。如果沒有達成考核別說拿到提成了,就連他的這份工作還能不能繼續都難說了。所以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對于業務員來說,既然上班了就要有上班的樣,就要拿到自己想要的結果,這就是工作態度。一個不熱情的銷售工作是做不好的,一個沒有激情的銷售,他是堅持不了多久的。在營銷員看來完成既定的考核拿到自己本該有的工資才是z為重要,而不僅限于那點提成。
第五,刷卡機是意外的工作。 在銀行信用卡工作的一線人員是不允許推銷除信用卡之外的其他非銀行的第三方產品的。如果有,那也是挺而走險隨時可能被舉報開除。恰恰相反,很多做刷卡機的業務員經常打著辦信用卡的旗號開路來辦理pos機,使得不明真相的群眾都誤以為是銀行的主推業務真正難辯。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情是刷卡機公司代理經常干的事情,只要有一個客戶成功的裝機并消費了,他們就在后臺上有一定的分紅。正是因為這點利益關系的存在使得離職后的銀行員工干起了pos機的生意來。
因為有傭金可以賺
正規渠道是因為有提成,非正規渠道是為了騙錢,肯定要笑臉相迎啊
作為一個相關從業者我相信我的回答不僅具有專業性并且更貼切一些。
首先,這是辦理信用卡pos機業務員的工作,對待工作理應具有熱情,這并沒有什么需要疑惑的地方吧。
其次,如果業務員一點熱情沒有并且態度不好,那么還會有人辦理嗎?顯而易見吧。
所以業務員們只是盡力做好他的工作和大家一樣。[害羞]
都是利益使然!
為了掙錢唄,辦了他有錢,太多推銷的了
2、華夏銀行信用卡業務員推銷的pos機
都是一樣的,業務員其實只是把用戶的資料收集起來,然后匯給銀行信用卡卡部,然后由卡部進行審核。業務員只是作為傳遞資料,并不參與審核。只要資料齊全,下卡難度不大。一、華夏銀行2007年6月18日正式發行華夏信用卡。華夏銀行首發系列信用卡分為普通卡、金卡和鈦金卡三種,在產品功能設計方面,華夏信用卡推出了多個創新功能與服務;在信用卡額度、還款期限、免息政策等方面皆有創新之舉。發行華夏信用卡是華夏銀行與德意志銀行開展戰略合作取得的一個重大進展,同時也標志著華夏銀行首次進軍中國信用卡市場。
二、發布會上,華夏銀行行長吳建向記者表示:“此次首發的華夏信用卡充分整合兩行境內外網點、客戶、商戶、管理、技術等各種資源,在中國銀聯和萬事達卡國際組織的大力支持下,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一款國際級品質的信用卡。此次推出的華夏信用卡,將更著重為消費者創造核心價值。
三、據了解,此次是華夏銀行自1992年成立以來首次涉足信用卡業務。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首席執行官侯平告訴記者:“華夏信用卡在產品功能設計上充分考慮了差異化需求。希望通過華夏信用卡提供的獨特功能點,增強持卡人的財物支配力量,滿足更高層次的金融財務需求。這些特點均是在結合國際先進的金融產品理念和中國本土消費者的實際需求創新出來的,例如‘輕松周轉’、‘大借小還’、‘風險無憂’等創新性產品功能設計。”
四、2007年10月23日,華夏鈦金信用卡入圍2007年國際制卡商協會(ICMA)第十一屆“最佳金融卡獎”,同時獲得此殊榮的還有花旗銀行、加拿大豐業銀行。這也是中國信用卡自誕生22年以來,第一次入圍此國際獎項。
五、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收入來源,且資信良好的個人,均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向華夏銀行發卡機構申請辦理個人信用卡主卡。
六、附屬卡申請人資格個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為其指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年滿15周歲以上的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申領附屬卡,附屬卡申請人不滿18周歲的,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主卡持卡人承擔附屬卡所發生的全部債務。港、澳、臺同胞無需交納保證金,等同大陸居民同等條件即可辦理。 都是一樣的,業務員其實只是把用戶的資料收集起來,然后匯給銀行信用卡卡部,然后由卡部進行審核。業務員只是作為傳遞資料,并不參與審核。 只要資料齊全,下卡難度不大。 申請信用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明:一般是身份證(若使用的... 很多信用卡業務員,辦信用卡同時兼職做pos機,信用卡業務員是可以同時做pos機的,這樣是為了賺更多的錢。
3、辦信用卡推銷pos機犯法嗎
法律分析:不違法,很多人都是辦信用卡的,同時兼顧POS機業務, 因為辦了信用卡后很多人都會有辦理POS機的需求。而且這樣的話兩個業務一起做,收入也是會很可觀的,POS機只要送出去,只要別人要刷卡,你都會收益,是個不錯的職業,也不影響其他工作 ,兼職就能搞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4、以辦信用卡名義推銷POS機違法嗎
法律分析:以辦信用卡名義推銷POS機不違法,因為辦了信用卡后很多人都會有辦理POS機的需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5、以辦信用卡名義推銷pos機違法嗎
推銷的話,其實不違法。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yadikedp.com/posjifive/309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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