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pos機被判刑的新聞
1、pos機套現多少錢判刑
法律分析:1、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以上情形屬于“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10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以上情形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2、自己用pos機套現會被判刑嗎
自己用pos機套現會被判刑。我國法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實施前款行為,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二十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資金一百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后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3、POS機詐騙被捕,把押金都退了還會判刑嗎?
雖然退回押金可以減輕犯罪嫌疑人的罪責,但這并不意味著其可以免于刑事責任。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具體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來確定。在中國,POS機詐騙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構成犯罪,即使退回押金,也可能被判刑或處以其他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具體程度和判決結果取決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和法律規定,例如犯罪的嚴重程度、是否認罪、是否已經退回全部或部分贓款等。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POS機詐騙并已被捕,建議其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并在法律程序中認罪悔罪,以期減輕自己的刑事責任。 如果該公司老板把客戶的押金都退還了,并且沒有其他涉嫌違法犯罪的情況,那么理論上可以考慮對其實施寬大處理。但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當地法律法規、法院審判判例和相關事實情況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退還押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被詐騙人的損失,但并不一定能夠消除犯罪行為的責任。因此,退還押金不一定能夠免除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而且退還押金的情況下,對詐騙罪的判決也需要考慮其他方面的證據和情況。
總之,如何定罪量刑要根據當地法律法規、法院審判判例和相關事實情況綜合判斷,建議找專業律師咨詢并協助辯護。 即使退還了押金,如果公安機關認為這個公司涉嫌詐騙罪,其成立和運作方式與法律規定不符合的話,仍然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退還押金可以作為辯護的一個因素,但不能保證能夠完全免除刑事責任。最終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刑事判決的量刑,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證據和法律規定綜合考慮后做出決定。建議相關當事人咨詢律師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如果被捕的人已經退還了被騙的押金,這可以被視為他們的自愿行為以盡可能彌補他們的行為。然而,這還取決于具體的情況和適用的法律。如果騙局涉及的金額非常大,或者這個人以前有過類似的犯罪記錄,在這種情況下,即使退還押金,他們仍然可能會被判刑。最好咨詢專業的律師獲取更具體的法律建議。 這個要看金額的 另外還要看 主謀 很多的因素的啊
4、央視曝光:這些人因POS機養卡提額被抓,涉案金額3000萬
電銷、網銷POS機亂象叢生,遭到各大支付機構嚴打,而在線下市場,養卡、提額等現象盛行,利用線下店面開展業務的背后,有人卻因專營POS機套現和養卡被抓了。
撰文 | 張浩東
出品 | 支付百科
自選商戶POS機落幕后,養卡等行為曾受到短暫性波及,但這并沒有長期影響存在巨大市場需求的養卡業務,除利用POS機刷卡外,大量的專業養卡門店扮演著重要角色,充分解決了持卡人的需求。
近日,央視新聞報道,鄭州市中牟縣公安局偵破了一起特大專營POS機養卡套現案 , 8名涉案人員通過線下商鋪進行養卡提額等業務,涉案資金高達3000余萬元。
這起3000萬POS大案的告破,由一起信用卡盜刷事件引起,因這次信用卡盜刷導致當地8家以經營養卡、套現業務為主的門店最終關閉,8名涉案人員也被警方抓獲。
持卡人趙某是一名普通的信用卡愛好者,對額度的追求使他找到了一家街頭小店進行養卡,在將信用卡交由他人養卡提額的過程中,趙某的信用卡被刷走1萬元后,店主遲遲沒有為其進行還款。
趙某隨后發現該店店主處于失聯狀態,電話無人接聽,且線下門店也已關門,趙某養卡過程中1萬元的刷卡消費被迫自己償還。
被騙的趙某向公安機關進行了舉報,警方在調查后發現該店打著銷售POS機的旗號,實際上在開展非法養卡、提額、還貸等違法犯罪活動,除了趙某養卡的店鋪外,還有多家類似的店鋪分散在不同區域。
在警方的嚴查之下, 8家以養卡提額為主營業務的窩點被警方打掉,總涉案金額達3000余萬元,查獲157臺POS機及大量信用卡 ,最終8名涉案人員因涉嫌非法支付結算被采取強制措施。
事實上,這種靠持卡人養卡提額盈利的小店近年來數量不斷上升,POS機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使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尋找新的生意,靠養卡提額來牟利便是一片新的市場,玩家少且市場需求大,依靠一家線下門店即可入局。
這些人當中曾經有一部分是POS機代理,還有一部分是資深信用卡代還從業者,這些人長期以來打著政策與法規的擦邊球,而警方對此次利用POS機養卡行為的打擊,為其它從事養卡提額業務的從業者敲響了警鐘。
據「支付百科」了解,目前在線下支付市場, 許多商鋪打著“信用卡服務”的旗號,實則在做著套現、養卡的業務 ,幫助持卡人進行資金周轉或者償還信用卡,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這種類型的商鋪在大街小巷隨處可見,經營范圍多樣,辦理信用、辦理POS機、信用卡養卡提額、信用卡代還等都包含在內,基本涵蓋了主流的C端支付業務,但是也存在不合規的風險。
信用卡快速上升的發卡量及居高不下的逾期,激發了養卡市場的潛力,加之央行二代征信系統的上線,使重視征信的持卡人不得不通過POS刷卡的方式來實現按時還款。
在支付行業,POS機刷卡已成為持卡人重要的資金周轉方式,通過POS機刷卡,持卡人可以以極低的成本,將信用卡內的資金轉移到儲蓄卡中,從而達到按時還款的目的,伴隨著持卡人的資金需求,手刷、mPOS近年來非常火爆。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相關立案追溯標準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現金,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以非法經營罪立案處理。
許多持卡人利用POS資金周轉,與通過POS機向持卡人提供養卡套現服務并從中牟利的行為有一定區別, 雖然構不成非法經營罪的標準,但持卡人在POS刷卡時會受到發卡銀行的監測。
此前,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于加強銀行卡風險防控的監管意見》(《意見》),指出當前銀行卡業務面臨的信用卡授信不審慎等突出風險問題,要求各銀行加強防范銀行卡賬戶開立風險、嚴格信用卡授信管理、加強銀行卡交易監控。
多家銀行也開始整頓信用卡業務,部分銀行更是以降低信用卡額度的方式,以此來減少信用卡帶來的逾期,廣發銀行前不久更是發公告,表示將分批實施信用卡交易限制。
銀行此舉主要是針對POS機虛假交易,長期利用POS機不正常交易的持卡人, 當銀行信用卡風控模型監測到持卡人用卡狀態、用卡安全、用卡規范、償債能力等出現異常時,銀行就會主動采取調低預授信額度、暫停用卡等風險保護措施。
此外,一旦被銀行發現使用信用卡虛假交易,除了封卡,也很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更重要的是,如果利用中介公司等機構進行養卡提額,也存在個人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盜用的風險。
5、自己買pos機套現是否會判刑
會被判處刑罰的。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行為人自己用pos機套現的行為妨害我國信用卡管理,涉嫌觸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同時處以又或者是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行為人的套現的數量巨大又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無論是否用自己的pos,只要是套現都是違法的。1、用自己的pos給自己信用卡刷卡,是銀行不允許的。
2、但由于監管漏洞,如果次數較少(少于3次),并且金額小于10000元的,銀行可能不會追究。此時套現也是要交手續費的0.5%以上。
套現:
1、一種直接去銀聯存取機提錢,這種情況只能提信用金額的一半,如信任額度是5萬,最多只能提2.5萬2、另一種常見提現的方式,就是POS機上刷出來。虛擬消息的方式,商家收少部分的費用,直接給現金。而銀行不知道什么方式出來的,當作是購物消費的。
注意事項:
1、若持卡人不能按時還款,就必須負擔比透支利息還要高的逾期還款利息。
2、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記錄,以后再向銀行借貸資金就會有問題,甚至還要承擔個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二)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四)偽造信用卡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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