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電銷pos機器
1、電銷末日!全國多地的電銷公司被端,或面臨最高10年刑罰
早在5月上旬,就有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因涉及電銷詐騙,非法獲取、買賣個人信息,其公司高層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包括技術人員以及相關業務負責人等。
此前,支付界百科就一直提醒大家, 電銷POS機大多都是騙子,不可信! 關于電銷POS機刷卡不到賬,信用卡被盜刷的事件比比皆是,但是依然有客戶為了蠅頭小利,不顧資金安全,最終導致上當受騙!
通常,電銷POS機的推廣人員多以客戶現在使用的POS機費率高,跳碼、到賬延遲等各種理由,宣稱為客戶更換低費率、不跳碼的POS機。低費率還不跳碼,這有可能嗎?真以為支付公司都是做慈善的?正是因為推銷人員摸清了客戶貪小便宜的心理,電銷POS機詐騙才屢屢得逞。殊不知,到頭來正是因為貪小便宜才導致了吃大虧!
對于那些從事電銷POS機的人,支付界百科奉勸一句, 不要再在違法邊緣瘋狂試探了!
根據 《刑法》第266條: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253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還有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第1033條規定 ,除法律另有規定,除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當你拿起電話冒充銀聯、支付機構,誘騙客戶更換POS機,這已經屬于詐騙行為;當你以非法手段騙取其他支付公司或者代理商的勞動成果時,這已經在違法了。當你利用手上那份通過竊取或其他非法方式獲得的個人信息名單,向客戶推銷POS機時,這已經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都知道,電銷POS機之所以成為行業毒瘤的其中一大原因,正是因為有 數據泄露的隱憂。 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上,關于 電銷POS機的投訴內容 其實并不少。有用戶袁先生在聚投訴平臺投訴通聯支付時稱,截至5月8日,自己已經收到4臺通易付POS機了,“一天接到多次通聯支付95開頭的推銷電話,打電話的客服人員明確得知自己的聯系方式、姓名、使用的POS機等信息。”
客服人員明確知道用戶的聯系方式、姓名、使用的pos機等信息,這些公司都是如何獲悉?是否構成了買賣個人資料、侵犯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
有業內人士透露, 要想獲取客戶的個人信息并不困難,甚至有不法機構就是以販賣獲得的客戶信息生存。 很明顯,電銷POS機牽扯出的個人信息販 賣已成黑色產業,并緊緊地依附著電銷行業。
電銷POS詐騙之所以日益猖獗,騙子的膽子越來越大,難道是客戶越來越好忽悠嗎?難道每個客戶都只能是當韭菜的命嗎?從某種程度上講,是 支付行業監管缺失、職能部門監管整治缺位 為類似詐騙提供了溫床!
面對這樣的行業環境, 支付圈的各位唯有抱團取暖 ,對此類電銷詐騙堅決說不,才能迎來行業的蓬勃發展!如果任由電銷切機的現象發展下去,對行業亂象視若無睹,最終只會導致整個行業風氣越來越差,行業環境的蕭條和低迷!
2、電銷pos機犯法嗎
電銷POS機是違法行為,會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以及涉嫌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法律分析】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或者是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當下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夸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范圍的,不是欺詐行為。欺詐行為的手段、方法沒有限制,既可以是語言欺詐,也可以是動作欺詐(欺詐行為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有告知某種事實的義務,但不履行這種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認識錯誤取得財產的,也是欺詐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3、電銷正規pos機犯法嗎
法律分析:中國人民銀行業有專門的規定,POS機嚴禁通過網絡和電話方式營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4、電銷pos機違法嗎
電銷POS機是違法的2019年,央行發布了【2019年】85號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與此同時多家支付機構發布了關于嚴令禁止網銷、電銷POS機的公告。
在網上搜索相關信息,也能看到很多這類的電銷公司都被抓了,所以在我們接到此類的電銷POS機的電話,一定不要去相信。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三條 嚴格審核特約商戶資質,規范受理終端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終端。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對全部實體特約商戶進行現場檢查,逐一核對其受理終端的使用地點。對于違規移機使用、無法確認實際使用地點的受理終端一律停止業務功能。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形成檢查報告備查。
5、投訴pos機公司最有效的辦法
法律分析:舉報電銷pos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或人民銀行進行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六十二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依照本法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規定,隨時對商業銀行的存款、貸款、結算、呆賬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檢查監督時,檢查監督人員應當出示合法的證件。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提供財務會計資料、業務合同和有關經營管理方面的其他信息。中國人民銀行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對商業銀行進行檢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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