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電子簽名不是本人有效嗎
1、POS機電子簽名有什么作用一定要簽名的嗎
一、POS機的電子簽名的作用:
可以讓支付的過程更加安全,是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的一種有效方式。持卡者只有在觸屏顯示屏上進行簽名,這個簽名就會自動上傳到系統中,用戶就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來打印小票了。
二、一定是要簽名的:
刷卡的模式有憑密碼,憑簽名,憑密碼加簽名這三種,如果你選擇的是憑簽名的話,你可以刷卡過后說不是自己簽的,那商戶拿不到錢。如果是憑密碼或者拼密碼加簽名的話,那商戶肯定能拿到錢。
銀行卡后面的簽名是為了在你簽單時核對簽名用的。除非發生差錯,要不然銀行不會關注這個東西。簽完不成功(交易失敗),會因為很多情況引起。應該會有返回碼,知道那個數字(或字母)就知道原因。
三、注意事項:
簽購單與銀行卡紙存根是兩樣東西。作為商家,為對銀行收款清淅,須簽兩單。作為客戶,最重要的是看清銀行卡的金額是否與購物額相符。
如果刷兩次卡,(除非機沒有聯接銀行終端),一般會是兩次收費,簽名時一定要注要。關注銀行,發現重復收費,及時向商家要求退款。
沒有在銀行卡存根上簽名,簽購單也沒有簽名的話,可以不承認這筆消費。簽購單只是一個消費作實,無須到商家補簽的。
2、不是本人簽字代簽有效嗎
法律分析:不是本人簽字代簽,只要有被代理人的書面委托或授權,代簽就是有效的。合同一般都需要是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確認,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如果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而無法簽字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作為代理人進行簽名和捺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六十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職責,造成被代理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電子合同沒有本人簽名有效嗎?
法律分析:本人沒簽字的電子合同是無效的。電子合同生效的相關規定: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些條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電子合同還需具備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電子合同還需到有關部門辦理批準登記手續后才能生效。電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備以下幾個要件:4、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要件在學理上又被稱為有行為能力原則或主體合格原則。行為人必須具備正確理解自己行為性質和后果,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的能力。因此本人沒簽字的電子合同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4、pos機上的電子簽名會不會被別人盜取利用
不會的,POS機簽名的原因是因為簽名的目的是告訴持卡人,你確認這筆交易是自愿的。運營商的風控是為了防止調單和拒付,而設置的,所以沒有其他什么的作用。
一、注意事項:
一旦發生名下銀行卡不明不白被盜刷的情況,第一步是趕緊向銀行掛失或凍結賬戶,然后立即報案。商戶與銀行之間的結算還有一段時間,通常能阻止賬上資金的劃轉,盡最大可能減少損失。
二、應對:
1、警惕“密碼”開門。
當你需要通過刷卡進入自助銀行時,如果此時要求你“輸入密碼”才能進門,就要警惕了。很可能是不法分子將銀行卡復制器套在門口的刷卡器上。
如果按要求輸入密碼,復制器就會記錄卡號及密碼。正常情況下,進入自助銀行的門禁系統并不需要輸入銀行卡密碼。
2、開通短信提示:
持卡人在辦卡時,最好是開通刷卡短信提示。此外,持卡人在輸入密碼時,可以用手遮擋住按鍵的手指,防止密碼被偷窺。
同時,如果你在一些小商戶、小飯店刷卡了,或是在其他對刷卡安全有顧慮的地方刷卡后,應迅速修改交易密碼。因為,不法分子雖然可以復制你的卡,但不知道你的交易密碼,也沒法盜刷。
這個是不會的,如果被盜用是可以找銀行追回的!如果你擔心不安全可以找運營POS機的公司去刷卡,
列如北京宏宇凱業,
5、別人刷完信用卡出來的小票不是本人可以代簽姓名嗎
一般來說沒問題,簽名只代表持卡人是本人,因為按銀聯的規定,如果非持卡人本人刷卡產生的糾紛要視情況而定。所以如果出現商業糾紛的話就麻煩了。以后刷完卡,要要求客戶簽名。 算,如果你們提交不出客戶消費證據,客戶可以拒絕支付,追回該筆款項
轉載請帶上網址:http://yadikedp.com/posjithree/199542.html
- 上一篇:pos機怎么操作打印兩張小票
- 下一篇:星驛付pos機費率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