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機虛擬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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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3-05-13 00:00:00
投稿人:佚名投稿
1、使用pos機套現是什么行為
使用pos機套現是違法行為。只要是用違法或虛假的手段交換取得現金利益的都屬于套現行為。套現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商戶與不良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結,或商戶自身以虛擬交易套取現金。
POS機套現實質上是一種欺騙銀行的行為,犯罪嫌疑人擅自將信用卡的消費信貸功能改變為現金貸款,使發卡機構無法判斷持卡人的正常資信狀況和信用卡資金用途。POS機套現已成為銀行卡犯罪金額最高的一種犯罪形式并逐年遞增。這既擾亂國家金融秩序,對金融安全帶來巨大風險,也容易滋生地下金融活動,影響社會穩定。
非法中介、商戶使用POS機套現。不法分子自己申請POS機或向別人租用POS機,持卡人在POS機上刷卡后,當即將刷卡金額支付給持卡人,并按照套現金額0.8%至2%收取手續費,扣除向銀行繳納的刷卡扣率,從中非法牟利。
克隆POS機犯罪。犯罪嫌疑人以虛假身份證申請信用卡及POS機后,通過刷卡購物等手段取得商戶POS機刷卡小票,利用上面反映的商戶POS機信息,通過某種技術手段將犯罪嫌疑人自帶的POS機內參數修改成和商戶的信息一樣。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再對上次交易進行撤銷或退貨操作。
利用程序時間差詐騙。不法分子利用POS機、銀聯與銀行系統信息傳遞的幾分鐘時間差,進行套現。一般與卡主合謀,由卡主持現金到銀行柜臺存入賬號,嫌疑人在其他地方與此同時用資金積累好的POS機刷卡將錢轉出。而后在銀行柜臺的卡主以填錯賬號等由而拒絕簽名,將錢取回或存入其他賬號。而POS機的刷卡交易信息,通常要延遲一兩分鐘之后才能從銀聯系統反饋到銀行,因此一般不易被銀行察覺。
收銀員以用POS機為客戶刷卡結算之機竊取銀行卡信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常會到酒店、商場、超市等銀行特約商戶刷卡消費。而少數收銀員利用這個時機,趁持卡人酒后無防范意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2、虛擬信用卡能用POS機刷嗎
虛擬信用卡不能直接用POS機刷。虛擬信用卡是一種沒有實體卡的虛擬支付賬戶,而POS機需要使用實體卡刷卡消費。不過,虛擬信用卡中存在映射型的虛擬信用卡,可以通過APPLE PAY或華為PAY間接實現POS機刷卡消費。銀聯POS機支持信用卡閃付,映射型虛擬信用卡一般是綁定在APPLE PAY或華為PAY中的。用戶可以打開APPLE PAY或華為PAY,將手機放在銀聯POS機的閃付區域,實現刷卡消費。
實際上,使用APPLE PAY或華為PAY消費,不算是使用虛擬信用卡刷卡消費。因為APPLE PAY或華為PAY不僅可以綁定信用卡,還可以綁定借記卡。
虛擬信用卡是一種在已有信用卡賬戶下設置的虛擬卡片,沒有實體卡片卻依附于實體信用卡,主要憑借卡號、有效期等信息,完成網上和其他非面對面的交易操作。
虛擬信用卡交易全部計入相應的實體信用卡主賬戶中,用戶不需要單獨還款。虛擬信用卡支持銀聯、萬事達、VISA等卡組織的信用卡產品。用戶可以在一張實體卡下,不限量申請附屬虛擬卡,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3、銷售私人POS機是否合法?
銷售POS機本身是允許的,但是必須是公司有權銷售方授權或者是自營業許可范圍才屬于合法范圍。如果公司不具備經營權,則屬于違法行為。同時,如果利用POS機來進行套現等行為,則視為違法犯罪。
擴展資料根據兩高《關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套現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
在中國銀聯的《銀聯卡收單機構商戶風險管理規則》中對套現行為的定義是:商戶與不良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結,或商戶自身以虛擬交易套取現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POS機套現4、用POS機虛構交易套現違反國家什么規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您好,套現,是指用違法或虛假的手段交換取得現金利益。
多用于信用卡套現。套現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POS機的方法,以虛構交易退換現金、退貨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如果您真的著急用錢,那也也請您千萬不要用這種違法的方式來換錢,可以推薦能用一種APP叫做“有錢花”,不僅借款方便也是好口碑的品牌,您借著放心。 惡意套現 是違法的 盡量規范使用 如果你套現金額不大 沒什么事情
5、利用POS機交易套現2500余萬元!判了!
微信支付越來越方便POS機刷卡消費也不那么吃香了
可是有的人卻一直“鐘愛”它
不是為了方便交易
而是把它當成“取款機”
楊某經營一家保險公司,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外,他又發現了其他生財之路。2017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間,楊某在沒有真實商品買賣、服務的情況下,利用其經營的保險公司的POS機進行虛擬交易,為信用卡持卡人代還信用卡后,再從該信用卡中套現獲取代還的款項,并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2021年,楊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鑒定,楊某為他人代還信用卡欠款涉及99人,涉案金額2551.78萬元,楊某從中獲取利潤10.2萬元。
九三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違反國家規定,使用POS機以虛擬交易的方式對信用卡持卡人的信用卡進行套現并牟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楊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依法判決楊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零三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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