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機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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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刷卡機卡失效
刷卡機卡失效
去銀行花幾分鐘辦張銀行卡,轉手賣給別人輕松獲益,是一部分人驅動的利益所在。同時通過注冊空殼公司到銀行開立對公賬戶,出售賺錢的行為也有所增加。但這些人大都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抱著僥幸的心理從中牟利,殊不知自己賣出的銀行卡早已落入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的手中。
一、買賣和出租出借銀行卡的危害1、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網絡平臺發布相關信息,大肆買賣銀行卡以及身份證、U盾、手機卡等重要個人信息資料,嚴重侵害了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公平誠信的社會環境,為洗錢、逃稅、電信詐騙等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賬戶被騙子購買后實施詐騙,給警方的追查和打擊帶來巨大困難。
2、銀行卡內存儲了許多個人信息,如果出售出租自己名下的銀行卡,不但信息被利用且可能被收卡人用來從事非法交易活動,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將承擔刑事責任。
3、一旦被買賣的銀行卡出現信用問題,最終將會導致個人信用記錄受損,影響未來的貸款等銀行業務。
二、嚴厲打擊銀行賬戶買賣行為為進一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高發態勢,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手機卡、銀行卡,切實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各地各部門采取多種措施,集中抓獲一大批非法開辦販賣“兩卡”違法犯罪團伙,整治一大批“兩卡”違法犯罪猖獗的重點地區,懲戒一大批“兩卡”違法失信人員,全力斬斷非法開辦販賣“兩卡”產業鏈。
三、買賣銀行卡將面臨何種懲戒2019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公安部聯合發文,對602名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和購買銀行卡或企業銀行賬戶的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在我國尚屬首次。措施包括:
1、將相關人員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也就是將以上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2、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個人新開賬戶,同時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相關人員在懲戒期內不能到銀行機構開立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不能注冊支付寶賬戶,不能開通微信收發紅包和轉賬功能等等。懲戒期滿后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這就意味著被懲戒人在懲戒期內無法使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也無法使用所有依賴移動支付的生活類APP,線上支付受到限制,日常銀行賬戶轉賬等操作都需要到銀行柜臺辦理。
通俗的說就是不能使用手機銀行轉賬、買理財、充話費了;不能在網上舒暢的購物了;不能隨意點餐叫外賣了;不能在網上購買飛機火車票了......
為使社會公眾清楚認識非法買賣、出租、出借賬戶的法律責任,舟山市公安局聯合人行銀行舟山市中支開展“斷卡”行動,在對我市認定的16名因買賣、出借銀行賬戶的相關個人名單向全市銀行機構發出風險提示,申請開戶的將加大審核力度。后續公安部門將通過移送機制,由人民銀行和公安部總對總開展聯合懲戒,提醒廣大群眾切勿買賣銀行賬戶,妥善保管自己的銀行賬戶,做到知法守法。
四、買賣銀行卡為違法行為銀行卡或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非法持有他人銀行卡或賬戶、使用虛假身份證明騙取銀行卡或賬戶、出售及購買銀行卡或賬戶的,都是違法行為,都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鏈接:根據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用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或支付賬戶給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如果情節嚴重,比如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或者支付結算資金20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另外還可能構成《刑法》規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隱瞞犯罪所得罪,甚至構成開設賭場罪、詐騙罪。
五、安全使用銀行卡注意事項1、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保護好自己的登錄賬號和密碼等個人重要信息。對于不再使用的銀行卡,請及時辦理銷戶手續,不要隨意丟棄。
2、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身份證和網銀U盾等,也不得慫恿和組織他人進行上述行為。
3、發現有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違法行為,請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維護公平誠信的社會秩序。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舟山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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